哲学系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生处《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722.htm,现将各项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我系本次未分配到等额推荐的校级奖学金,可推荐1名研究生全校差额参评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全校2人),1名研究生全校差额参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全校1人)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2和3。
二、奖学金评审办法
1.2019级及以后的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执行、2019级之前的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厦门大学哲学系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2.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详见附件5相关评审办法);
三、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申报学生务必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评奖委员会委员将以通过审核的候选人所提交的材料为主要参考,经开会后推荐。
2.哲学系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由分管研究生的副主任、副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等组成。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校级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评审办法见附件5,所有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1和6(附件6也可从学生处相关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722.htm下载),具体如下:
1.申报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校级奖学金: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电子)、《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哲学系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汇总表》(电子)、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电子)。
2.申报宝钢特等提名: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纸质+电子,一式两份,电子版照片处不能空白)、《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电子)、《哲学系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汇总表》(电子)、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电子)。
3.材料缴交截至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周五)11:30之前。电子版发送至:zxxtw@xm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硕/博+申报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个人材料命名需有姓名+硕/博+申请表/汇总表/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交到南光一301-3哲学系团委办公室蔡振磊老师处。未按要求填写材料、材料不全以及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4.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此表在研究生系统中申请,经研究生导师、教学秘书审核后生成,打印出来后需要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
(2)学生成绩单,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
(3)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并提供如志愿汇截图等佐证;
(4)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5)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6)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③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④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⑤申请参评的材料(已获评同个级别奖学金)不得重复使用。
四、其他
本次下半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同时申请,但不能兼得。
附件.zip
1.哲学系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汇总表
2.厦门大学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
3.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4.有限制性条件奖学金汇总表
5.相关评审办法
6.审批表、汇总表、申请表等
7.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
8.人文学院关于最优刊物的补充规定
咨询电话:2187177
咨询人:蔡老师
厦门大学哲学系团委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