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生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8422.htm),现将哲学系研究生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金额及名额
1.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2.我系名额:1个(差额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情操;
2.科研成果突出,创新实践能力显著,有较强的发展潜力。评审周期(即上一学年)内如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名次或取得发明专利、在新兴科研领域探索创新产出具有影响力的成果者优先考虑;
3.同等条件下,宁夏籍学生优先考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学生优先考虑。
三、奖学金评审办法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办法
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评审办法》;
3.《厦门大学哲学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二)材料要求
纸质版(一式一份):
1.附件4《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2.附件5《哲学系-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3.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版:
1.附件3《哲学系2025年燕宝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研究生)》;
2.附件4《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3.附件5《哲学系-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4.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此表在研究生系统中申请,经研究生导师、教学秘书审核后生成,打印出来后需要教学秘书签字);
(2)学生成绩单,写出2024-2025学年的课程标准分,如成绩单上仅有2024-2025学年的课程成绩,可以直接使用系统生成的课程标准分。如成绩单上有多个学年成绩,请自行计算2024-2025学年的课程标准分:
课程成绩分计算公式为:
课程成绩分=∑(百分排位×学分)/总学分
(3)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4)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5)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6)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三)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11:30。电子版发送至:zxxtw@xm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硕/博+申报2025年燕宝奖学金”,个人材料命名需有姓名+硕/博+表头,纸质版材料交到南光一303-6哲学系办公室林老师处。未按要求填写材料、材料不全以及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燕宝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其他校级奖学金(当学年度三大奖除外)等校内评选的奖学金兼得。即如获得本奖项,则不可参评2025-2026学年三大奖(2026年校庆期间评选);
3.在校学生可连年申请本奖,但往年获奖学生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处分解除前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申报燕宝奖学金的相关事迹评审周期为24-25学年(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0日),凡不属于评审周期内的事迹内容无效。申请参评的事迹(含科研成果等)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附件
附件.zip
1.评审办法
2.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金名额分配(研究生)
3.哲学系2025年燕宝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研究生)
4.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5.哲学系-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6.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
7.人文学院关于最优刊物的补充规定
咨询电话:2182480
咨询人:林晋扬
厦门大学哲学系团委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