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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系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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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系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生处《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4131.htm,我系将校庆期间各项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28项)、定向奖学金(5项)和专项奖学金(7项)三大类。

面向我系评选的奖学金(研究生5名)名额如下:

奖学金项目名称

名额

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学金(10000元/名)

推荐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

(3000元/名)

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

庄绍华奖学金

(2500元/名)

博士生1名

吴宣恭奖学金

(5000元/名)

博士生1名

“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按照学校下达名额等额报送。“三大奖”原则上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申报“三大奖”的同学可以同时申报其他奖项,但不可兼得。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奖学金评审办法

1. 2019级及以后的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执行、2019级之前的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厦门大学哲学系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2.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详见附件3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

3.原则上等额推荐的奖学金项目,应在对应的培养层次中推荐,若出现申请人数不足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足的情况,名额将在博士与硕士之间调整。

三、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申报学生务必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评奖委员会委员将通过审核候选人所提交的材料后投票产生推荐名单。(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包含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院系无法查证的事迹不得填入,且需简练语言,规范表述,严格参照范本填写。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汇总材料中予以删除)

2.哲学系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由分管研究生的副主任、副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等组成。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校级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评审办法见附件3,所有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4(也可从学生处相关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4131.htm下载),哲学系研究生需填汇总表为附件10与附件11,具体如下:

1.申报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

《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电子)、《厦门大学2025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哲学系2025年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研究生)申请汇总表》(电子)、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电子)。

2.申报其他校级奖学金: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电子)、《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哲学系2025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汇总表》(电子)、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电子)。

3.材料缴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周四)16点之前。电子版发送至:zxxtw@xm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硕/博+申报2024年校级奖学金”,个人材料命名需有姓名+硕/博+申请表/汇总表/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交到南光一301-1哲学系办公室林老师处。未按要求填写材料、材料不全以及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4.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此表在研究生系统中申请,经研究生导师、教学秘书审核后生成,打印出来后需要教学秘书签字);

(2)学生成绩单,写出标准分,经教学秘书审核并签字;

(3)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4)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5)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6)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四、其他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申请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可以使用已在国奖或校奖申评中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但原则上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方可推荐参评。

5.申请参评的事迹(含科研成果等)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金奖励项目、奖励对象

附件2:厦门大学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3: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4: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申报表、汇总表、备案表等材料

附件5:厦门大学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中有限制性条件的奖项汇总表

附件6: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说明

附件7: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9月修订)(厦大学〔2019〕51 号)

附件8: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3年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

附件9:厦门大学哲学系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0:哲学系2025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汇总表

附件11:哲学系2025年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研究生)申请汇总表

附件12: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

附件13:人文学院关于最优刊物的补充规定

 附件.zip


咨询电话:2186348

咨询人:林老师


厦门大学哲学系团委

202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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