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哲学系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
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实施细则
为鼓励本校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办法》〔(2025)厦大研24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选拔条件、标准与程序进行。
2.坚持全面考核原则。我系对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申请人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学术能力。
3.坚持择优选拔原则。我系在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过程中,坚持从优从严原则,宁缺毋滥。
二、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人硕士阶段所学专业限制为哲学各二级学科的专业和哲学系自主设置的专业。
三、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
3.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无重修记录。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潜质与培养前途。
4.考生需符合所报考外语种类的水平要求。
英语水平要求: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CET-6)≥425分;或托福(TOEFL)成绩≥80分;或雅思(IELTS)成绩≥6分;或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或GRE考试语文145分(含)以上或语文加数学300分(含)以上、作文2分(含)以上;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学位证书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日语水平要求:具有良好的日语水平。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或具有同等日语水平的外语成绩证明(需经我系认定)。
5.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需经在职单位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四、报名
1.报名步骤
(1)申请人登陆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160元,一经确认缴纳,不予退还。
(2)根据我系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申请人自负。申请人报名时,只能填报我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2.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5日0:00-12月5日17:00。
3.向我系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申请人须同时向我系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向我系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1)《厦门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原则需有1名博士生导师,且拟接收学生的博士生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
(5)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包括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参加重要学术活动和参与课题研究等资料的复印件;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主要包括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等,不少于5000字)。
材料接收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哲学系南光一301-1;蔡老师收(联系电话:0592-2182794)。
五、审核
1.思想品德审核
由系党委进行思想品德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申请。
2.学术能力审核
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学术诚信、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等方面,重点考察研究生科研情况和创新能力。学术能力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含3人),由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将对每个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综合打分(百分制)。
3.通过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考核的研究生名单经我系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其他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复试要求见我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和我系官网发布的《厦门大学哲学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六、其他规定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论文,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继续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已录取为博士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博士学业,经导师和哲学系同意,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可转为硕士培养。但在博士生入学后的前2年,一般不受理转硕士培养申请。
3.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生在完成博士生注册手续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完成博士研究生注册手续后,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4.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
5.已经取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予以取消硕博连读复试资格或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取消学籍、退学等处理。
(1)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本细则由厦门大学哲学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1. 专家推荐信.doc
厦门大学哲学系
2025年11月13日